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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05]1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科技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服务上虞经济,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联系科技管理工作的实际,针对群众关心的科技工作问题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通过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接受监督,增强政务运行的透明度,促进政务决策民主化,权力运行公开化,社会管理科学化,改进机关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两个文明建设。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对象
  科技局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对象是:乡镇(街道)科技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有关科技人员,社会群众和本局工作人员。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以科技局的科技行政管理职能为基础,以科室的主要职责为重点,对权力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容易引发矛盾或容易以权谋私的问题进行公开。通过公开,使公开主体和公开对象各自明确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和权力。
  (一)对外公开的主要事项:
  1、行政许可事项
  (1)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认定
  2、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高新技术产业、产品、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审核
  (2)省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审核
  (3)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审核
  (4)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审核
  3、日常管理事项
  (1)星火技术密集区,示范镇
  (2)省级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
  (3)省级科技兴海示范区
  (4)高新园区产业服务中心资助资金
  (5)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6)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4、科技局主要职责
  (1)上虞市科技局工作职能
  (2)上虞市科技局各科室主要工作职责
  (3)上虞市科技局政务公开纪律
  (二)对内公开的主要事项:
  具体对我局确定重大经费支出、项目审批、人事调动、公有资金的收支、廉政制度建设、民主生活会情况等事务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根据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采取定时公开和适时公开两种形式。能定时公开即定公开,能适时公开即适时公开。为方便群众、利于监督,本局制作“科技局机构栏”和“政务公开栏”。将科技局的主要职责、经办人、受理项目(范围)、办理程序、时限、政策依据等,在“公开栏”里公布。
  五、政务公开的实施步骤
  本局推行政务公开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包括学习动员,建立领导小组,拟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待方案审批下达后,将公开的项目内容及办理程序上榜公布,正式开始实施,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网络。
  六、工作措施
  为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网络,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政务公开制度的推行,决定成立市科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由副局长及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健全局务会议制度。一般每月举行一次,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各科室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主要研究决定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推行重大项目公开招标、重点项目专家评审、一般项目科室联审、所有项目媒体公示的立项程序。
  4、公布群众举报投诉电话(2213537),在适当位置设立举报投诉信箱。
  5、成立民主监督小组。由局纪检负责人担任组长,并洗派2-3名政治素质好,熟悉相关业务的同志为成员,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聘请部分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负责人为科技局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并积极地为他们创造监督条件,主动征询他们意见,加强反馈和落实工作。
  7、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舆论工具对科技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业务和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增加科技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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