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nglish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网站首页
走进上虞
上虞概况
电子地图
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自然资源
物产资源
经济发展
社会事业
旅游资源
上虞市志
今日上虞
上虞企业
印象上虞
政务公开
领导简介
政府机构
行政审批
发展规划
人事信息
招标投标
政府文件
公开方案
市长信箱
网上投诉
政策咨询
公示公告
政府数据
网上办事
便民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布局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网上预审
公开办结通报
办结件查询
常见问题解答
网上申报地税
个性化业务咨询
企业年检
企业网上注册
网上注册咨询
网上投诉
招商引资
投资环境
产业导向
办事程序
招商项目
上虞企业查询
上虞企业网站
绍兴市各招商网
生活服务
常用信息
实用查询
交通物流气象
文化教育
医疗卫生
娱乐旅游休闲
银行证券理财
人才招聘培训
通信/数码
天气预报:
6日星期一
白天 晴 最高温度 33℃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 晴 最低温度 26℃ 无持续风向 微风;
7日星期二
白天 晴 最高温度 34℃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 晴 最低温度 26℃ 无持续风向 微风;
8日星期三
白天 晴 最高温度 34℃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夜间 多云 最低温度 26℃ 无持续风向 微风;
全站搜素
市公安局警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警务公开工作,切实改进公安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市委办[2005]130号《中共上虞市委办公室、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公安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警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警务公开的范围主要有10个方面:(1)职责权限;(2)办事依据; (3)办事程序;(4)办事时限;(5)收费标准;(6)办事结果;(7)办事纪律;(8)重大事项;(9)咨询监督电话;(10)责任追究。
警务公开涉及单位和主要内容是:
出入境管理科: (1)受理审核中国公民出国;(2)受理审核中国内地公民往来港澳地区; (3)受理审核中国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4)受理审核台湾居民来大陆;(5)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网监大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治安大队:(1)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证、运输证核发;(2)爆破员作业证核发;(3)临时爆破点、大爆破审批;(4)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持枪证核发;(5)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7)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核发;(8)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核发;(9)爆破器材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作业证;(10)集会、游行、示威审批;(11)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12)原子(防伪)印章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13)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暂住证办理;(14)户口申报、迁入、迁出、立户、移居、注销、农转非、项目变更;(15)机动船舶户牌核准;(16)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刻制公章备案;(17)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检审。
禁毒大队: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交警大队:(1)权限内机动车登记及机动车驾驶证核发;(2)非机动车牌、证核发;(3)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4)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施工管理;(5)载运危险物品或超长、超高、超宽车辆的通行证;(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7)驾驶证换证。
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公共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边防派出所:出海船舶户口簿(边防登记簿)核发;出海船民证核发。
三、警务公开的形式
1、设立警务公开栏。全局各办理窗口设置固定的对外警务公开栏,公开办理事项、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等。
2、印发警务公开资料。各业务科、所、队,根据管理的业务工作,制作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放置在各办理窗口,让办理各项业务的群众查阅或索取。
3、做好警务公开宣传工作。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介,公布出入境证件办理、治安许可证核发、机动车牌证办理、消防设施审核验收等,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
四、工作措施
1、成立警务公开领导小组。为确保警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市公安局成立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委阮建明担任组长, 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监审察、出入境管理科、治安大队、禁毒、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边防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监察审计室。在具体工作中,各部门要协调配合,精心组织,保证警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推动警务公开广泛深入地开展。
2、深化社会监督机制。一是聘请部分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为我局警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协助督查,随时反馈警务公开的意见。二是局警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进行警务公开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三是专人负责“意见箱”和“监督投诉电话”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科、所、队改进和处理。
3、完善首问责任制。凡最先受理业务咨询、事务办理的个人,要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程负责答复、办理或督促相关人员办理,直到事务办结、群众满意为止。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4、建立评议考核制。对警务公开的真实性、 实际效果、以及工作效率、行业作风建设等进行多种形式的民主评议,接受民主监督。警务公开工作严格与效能作风考核工作挂钩,真正把警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考评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轨道,并将评议结果与年终工作考评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
5、建立警务公开档案制度。各单位警务公开的各种资料要及时送局警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管理,做到材料齐全、内容完整、入档及时、专册保管。
稿件来源:
相关信息
相关附件
市公安局警务公开实施方案
意见征集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相关声明
|
联系方式
上虞市人民政府主办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电子政务科建设管理
技术支持:
青年软件
浙ICP备05012665号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